昨晚回到家差不多淩晨兩點,洗完澡入睡應該是三點以後的事情,早上帶著混沌的腦袋上班,十點開編輯部的檢討會議。我後來對於檢討、良性批評這件事有所保留,所以今早收起我一貫的坦率,只以一種保持距離的姿態赴會。
所謂的檢討,其實也沒什麽新論點——不夠圖像化、版面設計的視覺性須改進,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了好幾回。當問題一再重復,但不去探討背後的原因,或是選擇忽略背後的原因時,檢討其實也不過是在鬼打墻。所以我後來也對圖像化、視覺性這件事有所保留,我只想當個快樂的書寫者。
會議接近尾聲時,執行編輯提到“文章字數”這個議題,我馬上承認我寫的稿偏長。主編和執行編輯接著建議,是不是可以仿效網路的書寫風格——簡短式、片斷式、跳躍式的。我保持緘默,因爲我後來對於讀者到底會不會看我寫的東西都放棄了,我只想當個快樂的書寫者。一味地檢討自己到底寫得好不好、呈現得吸不吸引讀者,而不去考量社會的閲讀風氣,我始終覺得,這對於文字工作者,不是那麽公平。
最後,主編和執行編輯討論到,以後是不是要限制文章的字數時,我那因爲有所保留而沉默的立場馬上破功。我表明了我不認同的立場:
一、文章的長短主要不是取決於字數的限制,而是受訪者的故事值不值得我們書寫。我只能做到在緊湊的脈絡去呈現一則好的故事,而不是在受限制的字數内把故事草率說完。
二、網路平臺非常自由,你可以針對當下的心情、一件小事作最直覺的描述,甚至連思考、結構都不需要,而且,它沒有空間限制,甚至自由得你只需對自己負責(或者連對自己負責都不用)。但平面媒體不一樣,它有其嚴謹性、結構性、空間限制,它需要對社會負責任。
三、我們不能為了吸引不愛看書的讀者,而放棄我們對於文章的結構性和脈絡性的要求。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。有時候你會發現社會常常在走回頭路,是因爲我們爲了潮流而棄守原則,但越走越糟,只好再回頭尋找原則。
當然,在會議中我並沒有用如此嚴厲的語氣和清晰的脈絡表達我的立場,但大意差不多如此。我甚至以一種嬉笑的態度開會,不過,會議結束後,我到現在還覺得難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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