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朋友提起到獨中當華文老師是我接下來的選項之一,朋友都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。
說真的,文字工作者當久了,的確也養出了一身懶骨頭,因為除了截稿時的水深火熱,其他時候過得蠻逍遙的。
所以當老師這般需要更多責任感、更多奉獻精神的工作,心裡還是有一些遲疑。
但反正只是選項之一,想想也無妨。
閒閒地拿出履歷表更新,想說把教學經驗加進去。
因為我的教學經驗都短短的,差不多三四個月左右,所以都沒寫進履歷表。
考完STPM等成績期間當過中學的臨教。
大學假期期間當過小學的臨教。
台灣求學時當過幼稚園的課後留園老師。
台灣回來後當過學院一學期的兼任講師。
雖然勉勉強強地,但算起來,我還真的教過小朋友、小學生、中學生、大專生耶。
現在想起來,小學生是最好教的。
純屬個人意見,我覺得小學生普遍上還是有老師崇拜的心態,所以師生關係張力較小一些,教學過程自然比較和諧流暢。(但這個意見源自於10年前的經驗,不曉得現在的小學生又是如何的?)
小朋友則是不太容易教。
身為一個大人,要懂得蹲下身子與孩子的世界平行,單單是這樣的覺知,其實就不容易。
另外,要如何透過教育開發和發掘他們的潛能,而又不殘害他們的天性,之間的拿捏很考功夫。
而中學生和大專生,是我覺得最難教的。
難的是,這兩個階段的學生很有自我;但好處是,可以賦予他們為自己負責的權利,同時可以以平行的方式溝通。
因為這兩個階段的學生有想法、有自我,所以跟老師的關係是最有張力的。
而師生關係的張力是危機,也是轉機。
處理得當,就能把有偏差的學生拉回來;處理不當,學生就會以敵對的姿態跟老師對著幹。
不能溝通,就不會有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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