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常覺得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天分。
所謂需要天分的事情,不僅是唱歌跳舞畫畫寫作攝影這類事情,旅行其實也需要天分。
我對旅行沒什麼天分,對著旅遊資訊15分鐘後我就會開始想睡。
對於那些可以消化龐大旅遊資訊然後有條理地規劃行程的朋友,我是由衷地欽佩。
所以像我這樣沒天分的人,只要巴著這些朋友,就好。
另一個沒旅遊天分的證明是,我對旅遊的記憶超短的。
即使在台北生活過3年多,也去過好些地方,但每當被問到相關資訊時,我都需要很費力才提取出一點點記憶。
而且,我的記憶超沒用處的。
比如,對於蘭嶼,我的記憶是名宿老闆娘阿珠珠媽媽熱情的一家人。
還有我們住的閣樓,夏天躺在房間外吹風看藍天白雲。
至於去過什麼景點,我倒是忘得差不多了。
然後,對於六十石山,想起滿山的金針花以前,更先浮現的記憶是名字很金庸的民宿老闆鐵掌櫃。
就是這些沒什麼旅遊重點的記憶。
但也無所謂。
對我來說,旅行的意義之一,就是讓自己去到一個不尋常的地方,以一個陌生人的視角去欣賞日子的尋常。
途中的好山好水,最後都敵不過最尋常的記憶——
也許只是一陣輕風、一輪明月、一個笑容、一場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……
瑣瑣細細的,卻也是我們在日常所麻木的、所忽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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